含清净增效剂的船用燃油团标实施
中化新网讯 10月21日,中国节能协会发布实施《含清净增效剂的清洁高效船用燃料油》团体标准(标准号:T/CECA-G 0312—2024)。该团体标准的实施,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在打蓝天保卫战文件(国发【2018】22号)加快油品质量升级中倡导应用燃油清净增效剂技术的具体行动,是燃油领域应用先进标准促进创新技术应用的首例,填补了我国船用燃料油中含节能指标的空白。
《含清净增效剂的清洁高效船用燃料油》团标规定,在船用燃料油中允许加入符合T/CECA-G 0170—2022标准的清净增效剂,必须符合《船用燃料油》GB17411标准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并同时满足T/CECA-G 0312—2024标准规定的节能技术指标。该标准的实施,将促进船用燃料油优质优价,助力船舶提升营运能力和船舶零设备投入取得节能降碳的经济和环保效益。
该团体标准根据大量的检验和应用数据经多方面征求意见后,由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中国船级社广州分社、中远海运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中国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中远海运船舶供应有限公司、武汉理工大学、北京长信万林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市中润能源有限公司、珠海市盛泰船舶燃料有限责任公司珠海港水上加油站、无锡先进内燃动力技术创新中心、兰州翔鑫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中谷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起草。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二氧化碳(CO₂)等温室气体(GHG)排放急剧增加,显著加剧了全球气候变暖的趋势。航运业产生的CO₂排放量是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重大组成部分。随着世界海上贸易的三倍增长,到2050年,国际航运的排放量将增加50%~250%。面对这种情况,国际海事组织(IMO)积极采取全球方针,为进一步提高船舶的能源效率,制定了减少船舶温室气体排放措施,并提供技术合作和能力建设活动。
燃油清净增效剂是一种通过改善燃油的燃烧过程、降低摩擦等技术措施在新发动机和老旧发动机上都能直接达到节能减排降碳效果的多功能复合添加剂。相关的技术和生产已被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0年)》等政策文件中,是国务院打蓝天保卫战文件(国发【2018】22号)中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倡导应用的先进新技术。
在船用燃料油中添加新型先进的燃油清净增效剂,可优化发动机燃烧过程、降低油耗、减少碳排放,不仅会带来巨大的节能环保效益,也可通过零设备投入,实现船用燃料油的提质增效,增加船舶的营运能力,助力航运业健康、可持续绿色发展。
通过建立《含清净增效剂的清洁高效船用燃料油》团体标准,对船用燃料油清净增效剂以及在船舶的使用技术条例进行了规范,从节能性、动力性、污染物净化率等方面促进提升船用燃料油的使用品质,也促进船用燃料油清净增效剂产业的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随着全球气候变化以及环境问题日益严重、航运业排放法规日益收紧,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航运行业应对挑战的必要途径。船用燃料油清净增效剂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手段,将能为航运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助力实现国家提出的双碳目标做出巨大贡献。并且从标准的先进性,更有效助力促进创新技术的应用。